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农村承包

国家征用林地理赔问题

国家征用林地理赔问题 你好!
我家于2003年在汾河边承包80多亩林地,合同期限是25年,现在政府湿地公园要占用。林地性质属于防护林。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征用理赔问题。林和地应该是分开赔偿吗?两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需要什么步骤?
国家赔偿标准和地方差距太大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qljj7……(山西-晋中)
提问时间:2011-06-02 16:5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马恩杰律师

江苏苏州

陈磊律师

江苏苏州

朱正洪律师

江苏 南京

李正律师

江苏 南京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苏州律师
马恩杰律师 
江苏苏州
已帮助 1823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磊律师 
江苏苏州
已帮助 278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朱正洪律师 
江苏南京
已帮助 278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苏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