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星期一上班有点不舒服还是坚持到下午6点下班,第二天又因不舒服到医院看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第二天去上班了吗?
你好,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就可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