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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

这种情况是否构成抢劫?

这种情况是否构成抢劫? 特急!!!!
   我有三朋友(一个姓王,一个姓张,一个姓罗)在歌厅唱歌,其中有一姓王朋友在卫生间交了一朋友,然后认识的这一朋友和他的另一朋友来到他们三人的包房唱歌,这期间可能这两人人和姓王朋友的这两个朋友有点不愉快。姓王的和他的两个朋友从包房出来坐上出租车,那两个从里面出来用板砖砸出租车,这时他们三个从出租车上下来,姓王的两个朋友和那两个打起来,这期间姓王的一直在劝架,随后可能有一个要跑,这姓王可能也动手了。然后他们三人走,这两人又追,又打;第三次他们又走,这两人又追又打(这次他们两个好像还拿刀)。这两个受害人可能有一个打的比较重,跪地求饶,姓张的问服不服,他说服,如果服买四条中华烟,他一掏兜只有152元,姓王的在他们中间站说:“得了拿150元买烟好了”当时已经晚了也没买烟,随手交给姓罗的,姓罗的又交给姓张的,随后就车走了。
    第二天这两个受人给姓王的打电话说有一受害人的金项链不见了,问姓王的见了没有,问姓王的说没见,说我给你问一下我那两个朋友,一问才知道姓张的拿了。这期间他们也想把项链给还了,还怕他们找人再打他们。当地的派出所以涉嫌抢劫把姓张的和姓罗的抓捕,当时姓王的不在,随后姓王的知道之后去投案自首。
请问他们将会被怎样量刑?是否是属于情节严重罪行??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立十飞雪(北京)
提问时间:2011-06-02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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