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给工厂的出租屋,漏电开关没起作用
如对方起诉建议积极应诉。
发生在出租房里的如此类人身伤害案件,作为受害方如果选择诉讼,一般都是要将房主作为被告诉讼的。房主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有过错就要承担责任,无过错就不承担责任。本案中,死者是怎么个触电致死还没有理清,房主到底有无过错也不能证明,另外,房屋已经出租三年多了,根据时间,如果电设备真有问题,主要责任也应在厂方而不在出租房方。家属索赔数额过高,恐怕难以协商,只能以静制动,由受害方诉讼到法院,等法院通知后委托律师积极应诉了。
那就让对方到法院起诉,你们聘请专业律师积极应诉处理,减少损失。
你们责任不大,不用担心起诉。
如对方到法院起诉,可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减少损失。
如果你们家把出租屋出租给工厂之后,有工厂负责对出租屋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的,你们是不应当承担责任的。如果你们在出租房屋时约定房屋的设施设备有你们进行维护的,假如死者是应为不小心触电身亡的,你们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法院判决你们承担责任,你们可以向漏电开关的生产厂家及商家要求赔偿。现在要看你妈与工厂如何签订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