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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是酒店的一名销售员,离职前将未回款且已签订可挂帐协议的政府企业单位交接给同事(已签字)

我是酒店的一名销售员,离职前将未回款且已签订可挂帐协议的政府企业单位交接给同事(已签字) 我是酒店的一名销售员,离职前将未回款且已签订可挂帐协议的政府企业单位交接给同事(已签字),剩余一家企业(已签订可挂帐协议)无人签字,酒店方认定我交接未完成扣了我7月 8月的工资。但是他们没回款就要扣我工资合法吗?
还有14年接待政府(已签订可挂帐协议)会议活动,至今未完成百分之百回款,酒店方便扣了我14年10月份提出和今年3月份的工资。
等于酒店方扣了我14年10月和15年3月 7月 8月的工资。现在的我很想去劳动局申请仲裁 但又怕酒店方势力大与各政府关系好.....还有我当时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但是我离职前已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 并得到上级领导的签字批准。
请问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5-09-24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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