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某构成强奸罪吗?秦某的量刑是否过重?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用暴力或威胁的方法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秦某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法院判决比较公正。
已经构成强奸,原来是自愿保管性关系,但后来女方不同意,就构成强奸罪。量型在刑法幅度内,一是被害人是未成人,二是被告人是二人以上共同犯罪。
认为判罚过重,可以提起上诉,由中院裁决。
已经构成强奸,可以上诉至中院,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建议马上委托律师介入代为处理,进行会见和辩护,在律师的帮助下去最大程度维护你的权益。具体量刑要看详细案情和证据。我做过类似案件,详细情况可联系我
不服判决,依法上诉或申请再审。
郭某并没有真的实施卖淫行为,应该是未遂。
刑期是有点重了,不过,上诉不一定能改判,但是,如果不服,还是上诉吧。
口交是否构成强奸,目前尚有争议,但主流观点认为是不构成强奸罪的。本案中以强奸判七年,实际上按轮奸判的,既然不构成强奸,当然也不构成轮奸。因此如果上诉的话,还是有希望轻判的。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