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摩托车相撞责任,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费用吗?
摩托车相撞责任,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费用吗? 早上,我叔叔(无证,无牌,未戴安全帽,52岁)骑摩托车去上班,在农村道路(3.5m宽,水泥路)上靠右行驶,在经过不是很弯的路时,迎面撞过来载了两人(无证,无牌,未戴安全帽,60岁左右)的摩托车。我叔叔左脚粉碎性骨折,内伤。对方驾驶人头部受伤,进院治疗3天还未醒,可能会成植物人;乘坐人只是皮外伤无大碍。现在交警未出具交通责任确认书,我方已出于人道主义垫付了15000元医药费,但对方一直追着我堂弟支付医药费。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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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CLB8(福建-三明)
提问时间:2015-09-24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