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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我们之前签的4个月的租房合同,当时给了2个月的房租加1个月的押金,现在我们才住了1个月,想要提前终止合同,合同上说的是“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两个月房租金额作为补偿。”但是对方现在强行扣押我们剩下1个月的房租及押金,请问这合法么?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急!!!!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笨楚楚()
提问时间:2011-06-02 09:3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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