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本人于2014.7月毕业,毕业前参加了X医院来本校的招聘考试,成绩合格后招聘人员给予口头承诺予以聘用
本人于2014.7月毕业,毕业前参加了X医院来本校的招聘考试,成绩合格后招聘人员给予口头承诺予以聘用 本人于2014.7月毕业,毕业前参加了X医院来本校的招聘考试,成绩合格后招聘人员给予口头承诺予以聘用。毕业后7月中旬在X医院入职,但单位当时并不同我签劳动合同,也并未交任何保险,一直到2014.12月下旬才与我签订人事代理合同,2015.1月开始单位帮我缴纳住房公积金,由于对工资不太满意,以及本人不想继续在X医院工作,现在想要辞职。2015.9月去人事科说明想要辞职,人事科科员立马要求赔偿,说合同上我与院方签了3年,合同上说了违约需要赔偿,现在辞职等于单方面解约要求我赔付违约金,数值为从2015.7到至今医院发给我的所有工资,因为医学生工作一年后考试才能拿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院方说如果我拿到证书后就需要赔偿10万,工作期间我并没有参加什么额外的培训只在院内工作,而且人事科不愿意给我一份我所签的合同,合同都是他们管理。X医院是事业单位,我想请问我必须支付这笔违约金吗?我可以要求也要一份这个合同吗?事业单位的人事代理合同或者编制职工签合同之后提前辞职算是违约必须赔付违约金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5-09-24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