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抗日企业离休干部抚恤金问题
抗日企业离休干部抚恤金问题 我父亲是39年抗日的企业离休干部,享副厅级待遇,14年去世,生前是企业和社保两个折开支,去世后社保给发丧葬费和抚恤金,抚恤金的是2006年社保的基数2898元,以后也没调整,企业没给抚恤金,理由是:企业发放的生活补贴不是工资。2014年长春社平4266元,我们觉得这个给的不合理,一个享副厅级待遇的人,最后的抚恤金基数居然没有社平的水平。请问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unzhu……(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5-09-24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