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一方在婚内欠债40万,女方不知情,现在别人来要钱,男方说是要坐牢
你可以证明欠债是男方一人所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是的除非是婚姻存续期间约定财产各自所有,且对方知道才不承担责任
你好,证明是男方一人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法律规定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有两个例外。
    现在离婚不能抗辩在婚内借款的事实。
    你现在就要举证证明你对借款不知情(男方配合),借款没有直接或间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男方提供借款用途证据)。
    虽然如此,各地法院看法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