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

关于确权土地的问题

关于确权土地的问题 95年前,我的户口在农村老家,在93年土地合同三十年时,我们家是三个成员,父亲、继母、我本人,即我家土地共我们三人的,95年时,我户口转到城市上班,但我在农村的土地依然存在。2009年时,我父亲由于车祸,一条腿受伤,行动不方便了,需要继母长期照顾,但在农村的继母离开我父亲去了自己的女儿女婿处长期居住,以及自己前夫的孩子来往,和父亲分居了。由于我在国外上班,妻子在县城上班,还有孩子无法照料,为了父亲能生活顺利,经村组协商,和我的哥哥签了父亲的养老协议,在养老协议中写明父亲去世后,土地和房屋贵我所有,父亲去世后,我承担了父亲所有的丧葬费以及父亲留下的债务。
在父亲去世后,继母要求耕种自己和我父亲的土地,以及要领取土地耕种政府补贴的2/3的款项,鉴于继母年龄已经年迈,虽然离开我父亲很久了,我还是同意她的要求,但当时讲好,若果继母去世后,土地贵我所有,况且她的女儿女婿也不属于我们这个村,属于另外一个村集体。
但在今年继母已经去世,当年分土地时三个人中只有我一个人还在,父亲和继母都已经去世。今年土地确权都在我名下,但我继母的女婿继续耕种确权在我名下的土地(即以前同意我继母耕种的那部分,而且还继续领着政府的那部分粮食直补款,对外宣称我继母给他留有医嘱,但我们村组干部和我都从来没有见过),并且自己不出面让别人耕种,别人耕种却说是我继母的女婿让他耕种的,我告诉此人,土地在我名下确权,所有权应该该我,而不是我继母的女婿,但是此人继续强行耕种。
对以上情况,我认为:
1、 我是原来土地承包合同三十年合同中,家庭三个人员中唯一存在的人员,并且虽然继母和父亲分离,但在法律上并没有离婚,所以土地应该全部确权在我名下,村组织实际上也是已经全部确权在我的名下。我应当是土地使用权的合法继承人。
2、 我继母原来领取的我们三个人的土地粮食政府补贴款,是基于我继母户口依然我们村,并且在世,加上年老照顾。但在继母去世后,我们家的土地应该全部由我来领取政府零食补贴款,而不应该继续由我继母的女婿女儿继续领取,村组织应当全部划归我名下。即使继母的女儿和女婿继续耕种和领取都应属于非法领取,应予以更正。
3、 我继母的女婿说我继母给他留有土地继承遗嘱。但是我们村组织和我这个当事人都从来没有见过,无法证实遗嘱的真实性。况且,这个遗嘱的合法性、真实性都需要核实,并且即使他说的遗嘱,在土地确权到我名下后,也根本没有生效。我认为应该让我和村组查看遗嘱的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况且遗嘱诉讼时效是两年,因为我没有看到,但是从我继母去世到以前听他说的时间,判断差不多已经快两年或炒股两年了,有可能已经失去诉讼时效。而且现在谁也没有见过那个遗嘱。我继母也根本不会写字,即使代笔遗嘱,也应该符合法律规定。因其从来没有让我们村组织和我看过,我初步怀疑是造假。
4、 我出生于我所确权土地的村组,我继母的女婿是外村组人,土地属于村组织集体所有,这个跨越了村组的土地遗嘱我判断不应该生效。

根据以上情况,我应该如何处理?保护我的合法权益。由于我常年大多数时间不在国内工作,回国时间都很短,现在我是怎么处理?
是根据确权文件让村组织直接把国家的粮食补贴划到我名下,然后以非法侵占我的土地报公安派出所处理吗?因为上法院的话,我根本没有那么多的时间。
请律师给我合法和最好处理的建议。 因为这事情我并不想得到什么意外的好处,我只是想维护我的护发权益。我也不想非法侵占别人的利益,我就是绝地气不顺,被别人欺负的感觉。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刘根旺(陕西-渭南)
提问时间:2015-09-24 13:34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