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因国家政策出台导致买方购房资格变化而不能履行买卖协议的,卖方是否要支付中介佣金?
因国家政策出台导致买方购房资格变化而不能履行买卖协议的,卖方是否要支付中介佣金?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房产中介佣金纠纷的问题.
我于今年一月通过某中介与买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及其附件的房屋卖卖协议,约定佣金和交易税费等全部由卖方承担,中介和买方签订了佣金确认书.
但协议签订后国家出台了国八条导致买方的购房资质发生改变而无法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因为他已经拥有了两套住房无法在购买第三套住房).
于是我们经过合意,在中介的主持下签订了解除协议书.
我们以为这件事情本该就此了结,谁知4个月后,在没有进行通知和催告的情况下,我们收到了中介起诉我们拒付佣金的起诉状,要求我们支付房价1%的佣金.
在签订协议到我们收到起诉状这段时间内中介没有向我们提出只付佣金的要求.
由于已经过去4个月的时间,原来买方签订的佣金确认书已经遗失,所以我们失去了买家承诺承担全部佣金的证据(居间合同上的条款是买卖和同成立后卖卖双方各自支付1%的佣金,当时中介解释说以佣金确认书为准,并且居间协议附件有条款注明房产交易的税费等费用全部由买方承担,所以我们就在协议上签了字).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应该支付佣金给中介?如果要付的话,是否需要全额支付?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aggie……(上海)
提问时间:2011-06-01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