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一个月前出过车祸,当时在医院查的身体并无大碍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病例及其他材料记载,病情是否与交通事故有关联性 我的补充: 2015-09-25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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