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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百姓含冤被刑拘

无辜百姓含冤被刑拘 我家是2011年4月2日上的坟,有人作证。我们庄山上是同年4月3日失的火,当天我、老公和孩子不在家也有人作证。抚宁森林公安局为了向上级交差,想找个替罪羊,就硬赖我家并刑拘了我老公。请问:我要办取保候审吗?我能起诉公安机关和办案的相关责任人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甘海(河北-秦皇岛)
提问时间:2011-06-01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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