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使用权房屋遗产问题咨询,急
使用权房屋遗产问题咨询,急 刘某有三个子女,原有9平左右房子,户口与次子,儿媳王某,孙子在一起,此房1992年动迁,刘某同意将房子给次子,所有动迁费用及事宜由王某承担。投资代建费王某缴纳,1995年办理回迁,房证名为王某。 此时房屋为使用权房,1996年王某与刘某立协议,给刘某50%(详见协议),1998年王某买成产权房,此协议是否有效?刘某其他儿女是否有继承权? 具体协议内容:此房租赁合同持有人以王某姓名填写,同时此房使用权及支配权益(含等值经济价值)扣除王某投资此房所产生的债务5.5万后,剩余价值部分甲乙双方各享有50%。现刘某已与2005年过世,刘某其他子女可否分配刘某的50%?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errys……(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1-06-01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