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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动迁,外婆户口是下放后回上海没地方落户,公公婆婆同意帮她落户,现在可以叫她写协议放弃该落户地动迁
家里动迁,外婆户口是下放后回上海没地方落户,公公婆婆同意帮她落户,现在可以叫她写协议放弃该落户地动迁 律师你好,我老公的外公外婆早年下放到安徽,99年可以回上海,但是没地方落户,当时我公公婆婆和老公的奶奶就签字同意帮他们落户到我们现在的居住地,为公公爸妈留下的石库门老房子。并且在10年外公过世后,在我们附近租的房子,我公公婆婆一直照顾至今。今年这里动迁了,现在外婆同意她作为安置对象所产生的动迁份额,她放弃。请问我们以哪种形式才是有法律效力的?比如1、外婆自己到我们居委会,按照上述意思写份说明,请居委会的干部签字证明。 2、外婆自己到公证处去做个公证?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ytxh(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5-09-23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