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孩子老大六岁老二四十多天,对方游手好闲不养家,离婚会怎
法庭会根据孩子权益保护及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同时,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时还考虑父母的经济能力,子女跟随生活时间的长短等综合考虑,从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利决定哪方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根据你所说的,对方右手好闲不养家,法院支持你方的可能性较大。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2岁以下的孩子原则由母亲抚养。一般两个孩子的一人一个。
你好,孩子原则一人一个,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均分。建议面谈,具体分析。
你好,孩子一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