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农村五保户的土地

农村五保户的土地 我村有一个五保户现已过世,生前养有二女已经远嫁他县。他生前承包过的土地村里一直没有收回,他死后,村上和政府干部说其土地(含山林)由他女儿继承,女儿不再本村,就将其继承权(或者是土地山林使用权)转让给五保老人的侄儿。这种做法合法吗?这田土和山林难道不是应该由村组收回归全组老百姓共同拥用其使用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rl1747(湖南-张家界)
提问时间:2011-06-01 10:0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