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房东与我发生的纠纷
房东与我发生的纠纷 是这样的。我叫房东老板给我修电源板,他本人说话粗鲁难听加上他喝了酒我们发生语言冲突,最后修好了骂了我一句我很气愤狠狠的关了门,他就在门外骂我,让我开门我肯定不开,他就把我租房子的门强行踢开了(踢了56脚)手上有修电源板得工具(一个锤子和一尺长的螺丝刀)我怕他进来伤害我,我拿了一把自家的菜刀防身,他见我手上的刀就打电话报了警,然后过来强我手上的刀我肯定不能把刀给他,然后他的妈进来了我就把刀递给他妈,然后他见我手上没刀了冲过来就给我头几拳,我看我实在是没办法躲给了他一拳打在了他眼睛上,他又冲过来打我,我一让他拳头擦在了墙壁上出了点血,然后他就把我给他妈的刀夺了过来我撒腿就跑了等警察过来.....然后经过警察调节我们相互看自己的伤势,谁的钱看得多谁赔对方多少钱,照X光、CT自己承担,不算在内。完了以后,本身我和他都是皮外伤我并不在意,就没去看。他的眼睛稍微有点淤青手上擦在墙上流了些血,他照了CT和X光大楷花了1000多元,让我赔。我看警察解决不了,就让他去法院告我。我想经过法院看清事情的对与错,。事情发生了的第二天我就搬走了相关证据没有只有在警察那里留了一份口供,他的口供我并不是很清楚。希望有关法律界得高手指点下我这个官司赢的希望大还是不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ka662……(重庆-大渡口)
提问时间:2011-06-01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