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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30号还款,我31号去还对方不要,想要违约金,这算违约吗?

法院判决30号还款,我31号去还对方不要,想要违约金,这算违约吗? 我们是买卖关系,是去年7月到12月的货款,中间有还过一部分,剩下的对方起诉法院,法院判决5月30号还款,昨天31号实在没办法把车抵押才凑足第一期(分二期共49000元)的2万想给他,打电话给他时也没说不要,等我过去他又不肯收。就一天时间请问算违约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苏州孙梅(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06-0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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