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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经过……8月25日19.10分左右,对方驾驶普通二轮摩托
发生经过……8月25日19.10分左右,对方驾驶普通二轮摩托 发生经过……8月25日19.10分左右,对方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马路由南向北行驶撞到我驾驶的应断油后发生故障,停放在路边的三轮摩托车尾部发生事故,造成对方受伤,摩托车损坏且双方都没有号牌。
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对方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登记的摩托车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对路面交通情况疏于观察,未能尽到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的义务,且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与事故发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我持E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登记的三轮摩托车,因断油后发生故障,未能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与事故也有因果关系。
对方承担主要责任,我方承担次要责任
以上是交警队道路事故认定书的大概内容
事故后果对方大腿骨折,我已拿出去了一万5
想问问这个主次责任的比例怎么划分?对方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工费等合理么?我需要出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5-09-22 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