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报案张某及我朋友算什么责任及报案所需的材料
这类案件应定性为盗窃,而非职务之便。至于掌握到何种证据可以抓人,应该是很清楚的一件事
盗窃,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建议马上委托律师介入代为处理,进行会见和辩护,在律师的帮助下去最大程度维护你的权益。具体量刑要看详细案情和证据。我做过类似案件,详细情况可联系我
职务侵占更合适。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你朋友可能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