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林地纠纷追诉时效
林地纠纷追诉时效 陈某于1984年分得一块责任山,并且连续1985年、1996年、2001年都在山上经营管理(争议对方谭某知情)。
谭某2001年之前都与第三人发生山林纠纷,认为自己的林地被包含在第三人的林地内,后来听人讲陈某的山大可以分成两份的。2001年之后谭某就与陈某发生山林纠纷,认为陈某的林地包含了自己的林地。陈某、谭某、第三人林地依次相邻。
2015年,谭某向政府提出调处。
请问:谭某提起诉求时限有否超过法律规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haoji……(广东-清远)
提问时间:2015-09-21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