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孩子小学二年级,课间休息时间,在学校操场花盆下方捡了个饮料瓶(里面有液体)
这是可以要求学校承担一定的赔偿的
您好,各自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学校如果能够证明尽到了管理责任,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父母和孩子是可以被对方列为共同被告的。
您好,你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你好,学校有一定过错,由学校承担一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