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女方利用感情,欺骗钱财。
女方利用感情,欺骗钱财。 男与女交往两年,同在深圳。男女老家隔得很近。平常以短信联系交往,没有肢体的接触,男方也不知道女方住址,理由,女方说没结婚不让去。女方谎称嫁给男人,期间,以各种奇葩理由骗得男人的钱财,理由比如,找工作交押金3K,哥哥开店要支援,爸爸生日要钱,房租没了,病了,家人病了,等等理由,骗取男方钱财5万左右(具体数额不知)。
老实男,不知自己已经受骗,还以为女会嫁给男,去年年底,双方家长商定结婚事宜,定于今年8月10月结婚。男方家长出定金3万,外加吃放送礼等出给对方家庭1万,共四万多。
今年女又以各种理由拿男一万多元。有一次,女方爸爸生日,男给女2000,让她交给她爸做生日礼物,男方家长去喝酒的时候,只给了对方200礼节性的贺礼,毕竟男已经给了2K,在农村也算大钱了。然而女却隐瞒事实不报,自己把钱挪用了,结果对方家长说男家长小气。
10月份婚期快到了, 女始终不同意嫁,现在打算偷偷的嫁另外一个男人。
这个女的已经犯贱无敌了,根本就不喜欢男,却还一直找男的要钱。
对方只同意退回三万礼金,男方觉得非常不公平,请问,这个女属于诈骗吗?可以退钱多少?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告对方诈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xxyyy……(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09-21 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