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

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 先行获得交通赔偿调解后,主张工伤待遇赔偿。经过仲裁,然后起诉人民法院,工伤赔偿待遇法院也未支持。上诉至中院,又发回重审,在审理中法院对请求款项有漏判和错判之处,又上诉至中院要求撤销原判决,改判。
等判决下来却让人惊呀、法院的判决以工伤赔偿待遇减去已获的交通赔。继续错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第二款规定以明确。而法院为何要下这样的判决。
请问律师同志我还有什么办法能让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扶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王王123(新疆-巴音郭楞)
提问时间:2011-05-31 09:1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