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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问题

工伤赔偿问题 甲(属兔、1951年9月生人)经邻居介绍到乙(私营企业 )工厂上班,第一天上班并只工作到两小时左

右,由于同事操作机械失误导致甲右手遭受强力挤压并导致甲右手除大拇指之外其余四根手指骨折,拇

指虎口肌腱断裂,后由厂方送至医院救治,厂方垫付医疗费和500元生活费后拿着甲的身份证离开(说是

走农村合作医疗,还让甲方家属说是自己家门夹的),现在所有医疗凭证都在乙方手里,甲方还在住院

,目前甲方还有两根手指不会动,医院让回家打针静养。

问题如下:

1、现在该不该出院?
2、赔偿问题是出院后解决还是出院前解决?
3、乙方该如何赔偿?
4、甲方未作出签字等任何同意走农村合作医疗的行为,是否会被判定与乙方共同骗保?
5、乙方入喉后期耍赖不承认是其工厂职工该怎么办?
6、有什么让双方都能减轻负担的办法?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刘春朗(辽宁-锦州)
提问时间:2015-09-21 11:0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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