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盗窃价值八万的东西

盗窃价值八万的东西 涉嫌盗窃了八万的东西,丢的东西没找到,也没有别的有效证据…就是有那做案时间…但是本人在派出所承认了事情…现在被刑拘在看守所…如果被盗的人同意和解撤案,公安局有理由继续追究他的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tP8392(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5-31 07:10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