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老师您好,我已经正式辞职一个月了了,但还有一部分工资没有给我,打电话过去问才知道是因为在职的时候作废
老师您好,我已经正式辞职一个月了了,但还有一部分工资没有给我,打电话过去问才知道是因为在职的时候作废 老师您好,我已经正式辞职一个月了了,但还有一部分工资没有给我,打电话过去问才知道是因为在职的时候作废了一张发票,但是第一联在客人那里要报到地税局去领新的发票必须要三联一起,不然地税局的会罚款是吗?所以我们之前的主管就告诉财务先别发我的工资,如果发票追回来了就发给我,没追回来如果要罚款的话,意思要我承担,请问我已经辞职了还要为这件事承担责任吗?主管扣着我的工资这样做合法吗?如果我有责任是属于失职处理还是怎样呢?谢谢谢谢!请帮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42795379(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15-09-21 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