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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前夫2012.8.3登记结婚,之后买了一套房子,女方为借款人,双方互为房屋所有权人,2013

我跟我前夫2012.8.3登记结婚,之后买了一套房子,女方为借款人,双方互为房屋所有权人,2013 我跟我前夫2012.8.3登记结婚,之后买了一套房子,女方为借款人,双方互为房屋所有权人,2013.2.7离婚,协议书上写着归男方,但是写着男方必须每月按时还房款,并且在2016年1月底前全部还清,否则女方有权处置或拍卖该房子,在这离婚期间办了房产证,上面写着两个人的名字,请问下,若男方到期不还该如何?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5-09-20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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