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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男方同意给女方五万,办理离婚手续时只给了一万,剩余四万要分三年给

离婚时男方同意给女方五万,办理离婚手续时只给了一万,剩余四万要分三年给 离婚时男方同意给女方五万,办理离婚手续时只给了一万,剩余四万要分三年给。但是离婚半年了,总找各种借口推辞,才给了三千,这种情况下能起诉他一次性给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5-09-20 11:14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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