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怀孕流产
可以人身侵权为由主张赔偿,鉴于你女儿亦有过错,作为监护人监护不力,应当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两个月前我女儿去我公司一趟,被我的一个20岁的男同事看见后起了邪念,我当时不知道他以谈恋爱的名义把我女儿糟蹋并造成怀孕,一直到5.25号我女儿我女儿打电话说她两个月没有来月经了,我就问她是不是某某跟你发生过关系。我女儿才跟我说实话。现在男方不想承担这个责任,我女儿才15岁啊,我们怎么办?我想告他强奸我女儿,这个案能不能成立?法律能不能制裁这些衣冠禽兽?
虽然可以起诉,但是找不到人,也缺乏证据,获得赔偿的可能比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