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在沈阳请律师讨要生活费
在沈阳请律师讨要生活费 向企业讨要60年代下放人员生活费,是不是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沈阳华光灯泡厂欠我父亲生活费,多次上访,推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判决补发生活费,企业不服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范围,原审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作出实体判决不当。裁定如下:1,撤销1审判决,2,发回1审人民法院重审。
我想在沈阳请能够帮助我打胜的律师,参加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的重审诉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高尚义(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1-05-30 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