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在沈阳请律师讨要生活费

在沈阳请律师讨要生活费 向企业讨要60年代下放人员生活费,是不是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沈阳华光灯泡厂欠我父亲生活费,多次上访,推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判决补发生活费,企业不服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范围,原审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作出实体判决不当。裁定如下:1,撤销1审判决,2,发回1审人民法院重审。 
  我想在沈阳请能够帮助我打胜的律师,参加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的重审诉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高尚义(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1-05-30 04:5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