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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产没收

关于财产没收 2001年因双方打架导致对方重伤(手骨折,没有影响正常生活,对方也有错),2008年被拘留后判3年,赔偿3万余元,2011年12月份出来,因为是60几岁的老人,家有妻子50出头,儿子刚刚大学毕业,女儿大学毕业二年,家里所有的开销都由女儿承担,现在法院要求妻子签字用房屋抵押赔款,(农村的房子,祖祖辈辈住着的,没有房产证)请问我改怎么办?1、家里除了破旧的空房子一无所有,2、父亲2011年12月份出来60岁的人了,母亲也50几岁了,除了女人微薄的收入养家,上大学也是通过学校贷款的,至今未还清,弟弟也一样大学几年全的贷款的,请问房子是老人唯一的东西法院也能没收???3、法院有权没收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sZ4069(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05-29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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