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产权转让问题
产权转让问题 2005年我购买了一套公安系统某职工转让内部福利房一套。当时因这套房屋建在新开发区,位置较偏远,所以很多公安系统的职工放弃或不愿意购买自己应分得的福利房权力,还有的首期付了1000多元钱后愿意转让自己的福利房集中权,且由于本单位当时很多集资放买不出去,所以对外也有出售。经朋友介绍我集资了该单位某职工的福利房(他在2005年初垫支了1000多元的首期集资款),在在他本人极力要转让福利房集资权的情况下付给了他垫支的房款,并适当买了点礼物给他。他也口头承诺愿意无偿转让自己的福利房集资权和产权。但随着开发区的建设的迅速发展,集资房附近的商品房价格日益飞涨。现在该房屋转让人不守承诺,又提出要很多转让费,并蛮横的说我当时没给你签订协议,你不给我这么多钱我就把这房子买给给我最多钱的人。从2005年到去年我已交了20万的集资款, 并且当初如果不是他找我们急于转让我完全也可以以同样的价格购买到这样的福利房。身为一名公安警察这样无理无耻不讲诚信,真的让我感到意外。请问他是否有权收回他的房屋产权?这期间一直是我出钱交的集资款,如果他要收回他的福利产权房这期间我受到的经济损失又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sm321(河南-信阳)
提问时间:2011-05-29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