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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赔偿

火灾赔偿 我们的新康乐市场在一场大火的吞噬下一无所有,承包商没有给我们协商好赔偿问题就要清理现场,说给现场照相后让物价局来评估。请问承包商这样做做事不是违法的?物价局有评估的权利吗?他给个别商户的协议上没有说明什么时候赔偿,没有说明在盖市场的地址,没有法人签字,没有公证处公证更没有赔偿的日期,请给我们这些受害的商户指条明路,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小雨a(山西)
提问时间:2011-05-29 08:2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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