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一周要加多少小时的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时间(按照上面),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
2、不定时工作时间制需要单位向劳动局申报,一般适用于销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申报后,每天工作时间没有限制,换句话说做24小时都可以,不过一周要安排一天休息。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也需要申报,申报后单位提出计划,按照月、季、年实行,也就是说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比如一个月做两个月的时间,后一个月休息。
4、八小时随便从合适开始,很多单位都三班倒,还有晚上上班的话需按照地方政策支付相应的夜班津贴。
一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一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班没月一般不能超过30小时,而且不能强迫加班。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