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孙律师。我是漯河市临颍县石桥乡的。现在县委出政策说一户不能两宅
这是应该得到一定的补贴的,找主管部门办理的
按照先行法律规定,本来就是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不过如果你当年的房子建设的时候审批手续是完备的,可以要求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