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二手房买主的纠结
二手房买主的纠结 我有个很心烦的问题想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
我去年花2万元买了个房票子,交了全款买了别人一处房子。当时协议好今年产权下来卖方协助更名,但是现在她(及其他卖过房子的人都)因见房价上涨而后悔,不断提出各种补偿要求,而且一直躲避不配合办产权和更名。最后以“当年没考虑好”为由挂了电话,至今未再露面。
去年签协议的时候第一条明确提出此后无论房价涨跌都与他无关,他也无权收回或变卖租赁此套房屋;第二条也明确了办产权更名等事项卖方必须配合,但是第三条有这么一句话让我心里很不踏实:“如甲乙任意一方违反上述两条,须向对方赔偿2倍转让费的违约金”。
这是不是意味着他可以给我4万元就把房屋收回不卖了呢?我现在向法院起诉他会有什么结果?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房子我已装修完了,婚期在即,现在闹出这么个事来让我和家人都十分着急。望速回为盼,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很头疼(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1-05-28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