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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是这样写的,借款日期是2012,6,22日还款写两个月还清

借条是这样写的,借款日期是2012,6,22日还款写两个月还清 借条是这样写的,借款日期是2012,6,22日还款写两个月还清,原告到期后向被告要本金和利息,但是被告早就把利息送到担保人家了,原告和担保人联系后得知,被告人忙用钱让被告人退后一点还钱,原告同意了,被告从此一直每月都付利息给原告,一直至2015,4,22日止原告向被告要本金和利息都被被告以种种理由拒绝了,原告于2015,9,14日起诉到法院,像这样原告还能要回本金和被告所欠利息吗?担保人还有担保义务吗?被告有车,有房,有生意做,她就是说还不了钱,请问原告能要回自己的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
提问时间:2015-09-17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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