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过户已经两年的房子,还能要回去么?
过户已经两年的房子,还能要回去么? 前些年姥姥,姥爷都在世的时候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为姥爷名字。有子女5人,最小为男孩。姥姥生前立遗嘱将房产给最小的舅舅,其他女儿都同意并签字。后来姥姥去世,小舅去了外地生活,就将房子便宜出售给我母亲,条件就是老人不去世就一直在房子里面生活。当时姐弟几个都知道这事情,并且都同意了,只是没有签字证明。房产证是姥爷名字,我母亲给完钱之后正常的按照买卖过户,注意是买卖而不是继承。并拿到房产证。两年过去了,姥爷也去世了,我母亲想要把房子卖了,可是几个姨看着眼红了,就起诉我母亲,并且不承认当初说过同意的话。并说房子有她们的一半,姥姥去世房子归她们和姥爷共同所有。现在唯一没起诉妈妈的就是舅舅了。我不懂法律,难道我买房子的时候,不是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么?房产证上面只有我姥爷的名字,难道过户买卖给我们,还需要其他人同意么?如果我买不认识人的房子,我还需要去调查他全家么?请各位高人们帮忙分析一下,我的房子是不是我做主。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uyan8……(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1-05-28 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