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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了商品业务
身份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了商品业务 您好,李律师。前几个月将身份证借给了一位朋友,对方是在此之前借于本人身份证进入了一家企业就职。前几个月因朋友辞职又将身份证借于朋友。但是在这两天,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是在1月份的时候购买了一款手机,且还是分期付款的。现在来催款。我是不太懂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不懂法律。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那家通迅公司在对方不是持自己身份证的情况下还可以办理这样的商品业务?有这样的业务是不是会要有本人的签字来能生效的呢?是不是合法的交易呢?现在对方说欠款2200元。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来处理这样的事情好。诶,很急。通讯公司通过一个称是律师事务所的打电话前来催款。还说找不到办理业务的人,就找身份证主人赔偿。诶,这是不是属于商品诈骗?难道那些身份证遗失的朋友,被人捡到了,拿去银行货款了,对方跑了,这辈子是不是得找那个身份证主人还一辈子的钱呢?所以,恳请李律师您给我一点法律援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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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lovech……(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5-27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