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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夫妻在没有离婚,女方和别的男人住在1起,有了小孩,这样是重婚,他们以夫妻名义生活三年了。但是又回来了

夫妻在没有离婚,女方和别的男人住在1起,有了小孩,这样是重婚,他们以夫妻名义生活三年了。但是又回来了 夫妻在没有离婚,女方和别的男人住在1起,有了小孩,这样是重婚,他们以夫妻名义生活三年了。但是又回来了,现在又想找第四者。罪加一等吗,犯重婚罪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犯重婚罪的,女方是否还要付小孩的抚养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okk25……(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5-09-16 13:44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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