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看病摔伤了
你好
医院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如果医院有过错,需要承担赔偿。
“看似平地但有个小台阶”是个什么样的?是否足以引起一般人的注意?可有其他人摔倒过?
可以请求医院承担一定(与其过错程度相当的)的赔偿责任。
如果对方没有警示标志。可以认为没有尽到义务。交涉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你的过错是主要的,医院如果未警示只是非常小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