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工厂索赔?
第一部确定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工伤索赔依据
工伤流程图:工伤——单位30日,个人1年——申请工伤(工伤申请表+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受理工伤申请(15日内,补齐材料)——工伤认定结论(60日做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图:工伤认定完成——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60日或9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不服的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申请鉴定——鉴定生效(劳动能力结论作出一年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对没有劳动关系证明的要求劳动仲裁确认,对不予受理工伤的提出复议或行政诉讼,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60日提出复议或诉讼。
职工持以下材料到当地社保部门申请伤残鉴定:1,出院证明,义检报告2,身份证件3R伤情彩照2张
职工或亲属携以下材料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一)因工受伤:1,身份证复印件1份2,1寸证件相2张3,3R伤情彩照1张4,《职工伤残评定书》原件1份5,定点医院的医疗费用单据6,义检报告7,出院证明(出院小结)和门诊病历原件8《工伤事故报告签收单》原件(二)因工死亡:1,死者1寸证件相1张2,死亡职工抢救的医疗费用单据原件3,义检报告原件4,《工亡事故报告签收单》原件5,死亡证明原件6,死亡职工和近亲属身份原件及3R彩照8,死亡职工的结婚照及子女的出生证
7到10级伤残向区社保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1到6级向市级社保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不被认定工伤的三种情形:1,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死亡的2,醉酒导致死亡的3,自残或自杀的 单位注销受伤职工么办?5到10级的职工,未核定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社保核定机构为其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达到1到4级的伤残职工,应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按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的情形:1,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2,拒绝治疗的3,正在服刑的
1到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到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到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对复议不满的15日内向法院诉讼;行政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自逾期60日满之日15日内向法院诉讼;直接向法院诉讼的,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3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一审3个月,二审2个月
赔偿计算
1,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2,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3, 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 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 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7,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
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8, 丧葬补助金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6月
你可以依法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