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医院医生判断需不需要增加营养,需要人照顾。如果有这样的诊断,可以要求赔偿。
追问:出院小结上有加强营养,还有他的腿打石膏到一个半月才拆的,骨折处对位对线两个月还有些错位,并且那时不能走,那时医生在病历上写的还不要行走,请问这样行不行?我儿子不到两周岁,谢谢
回答:可以要求营养费,陪护费需要明确写明陪护时间。
追问:冯律师您好!我昨天去交警队了,他们说陪护时间要做伤残鉴定来定,医院出的证明没用,是这样的吗?法院支不支持医院的证明
回答: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法院可以酌情判处,所以医院的证明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