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的老公去年喝醉酒打了路人一个耳光,他的两个朋友上去把别人打成了轻伤,当时我们这里的派出所立案了,后
我的老公去年喝醉酒打了路人一个耳光,他的两个朋友上去把别人打成了轻伤,当时我们这里的派出所立案了,后 我的老公去年喝醉酒打了路人一个耳光,他的两个朋友上去把别人打成了轻伤,当时我们这里的派出所立案了,后来赔偿了对方4万元,对方也没有再追究了,撤了案,时隔8个月之后第一次开庭当时法庭的人问了他们3个人情况,他的两个朋友告诉法庭的人当时我老公在他们打架是有阻止,过了一段时间就把他们拘留了,现在判了我老公8个月,请问这种程序正常吗?如果要判刑,他们3个人是一样的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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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53968……(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5-09-15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