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这事能不能构成判刑?在场工人和借给我家钱的人,算不算证据?
这事能不能构成判刑?在场工人和借给我家钱的人,算不算证据? 我家是做帽子的四年前,买了两台设备,买时说是保维修,老公给卖家写了欠条,后来其中有一台机子不能正常工作总是坏,就找卖家修,可修后过不了几天,就又坏了。老公说不行就换一台吧,他说不退换,让把款付了,老公拿出九千元,就是一台机子的钱,说把机子修好后就把钱全部给完,也没有让他写收据,不过在场的工人都看见给钱了,并且这九千是借的,借给我家钱的那个人也在场。没办法,只好求别人修,再给他打电话,他也不修,而且还不认那九千的帐了,还说没给他钱,经过几次交涉也不行。他主要是要钱,老公主要是让他修机子,不能花钱买一堆废铁吧,后来就吵恼了。由于欠条还在他手里,他还经法院,把两台机子弄走了。现在已经机子拍卖了。老公多次找人协商这事,总是协商不成。今年6月份的一天,老公喝醉了,拿刀子找到他家,把人家手划破了,听说这够不上轻伤害,已被拘留10天,他家觉得判的轻,就上告,是找了石家庄法制科的人。晋州公安局刑警队的给老公打电话,说有事让老公去,6月9号去了就没有回来,到今天一个多月了,有被判罪的可能,这事能够上判刑吗?给的九千就白给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aolem……(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09-07-21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