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张先生是否应该得到2300元的赔偿
张先生是否应该得到2300元的赔偿 张先生在一个成都绿色干洗部有限责任公司洗一件白色的西装,并且他明确的告诉员工李虹,这件白色西装不能用水洗和不能与其他衣服一起洗。李虹同意并且给张先生一个回复说他有权利拿回他自己的白色西装。两周后,张先生取西装时发现西装上有红色印记,干洗部同意再洗一次,但是红色印记仍在上面。因此张先生要求干洗部赔偿2300元,但是干洗部承认是他们的失误,但只赔偿1100元。根据这个绿色干洗部说在李虹给张先生的收据上的客户注意事项中有一条是如果污染了衣服,干洗部只赔偿1100元。张先生说这个注意事项的这一条是无效的,他坚持要求赔偿2300元。最后张先生控告了这个公司。 问题是,张先生在中国法律下应在得到2300元的赔偿吗?
帮我分析个大概吧,需要用哪些法律条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ziy……(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05-26 22:51